巡回审判,上门办案
——乡村“枫景”正好

2025-04-01 17:50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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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薄雾还未散尽,咸安区法院汀泗法庭的警车已沿着蜿蜒的乡间公路颠簸了20多公里。    


    庭长余慧微刚到向阳湖镇斩关村委会办公楼门口,治保主任黄志就迎了上来:“听说法庭来村里办案,两个案子的当事人已经提前到了”。


    “在村里审理民事案子,只要能见到当事人,就成功了一半”。听了黄主任的话,余慧微对于今天的案子心里有了底。


     “现在开庭!”敲响法槌,余慧微开庭审理老刘和老张的小龙虾欠款纠纷案。


    事情是这样的,老张从2020年开始在老刘这里采购小龙虾,转手卖给餐馆,但近两年购小龙虾的市场行情不好,生意不好做,资金没有及时回笼,欠下老刘3.2万余元迟迟未付。


    弄清楚案情后,余慧微开始做工作,她向老张说明了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支付义务,同时也与老刘沟通,希望能够体谅对方的困难,在支付期限和方式上给予一定方便。


   在法官的工作下,双方都有了和解的想法,余慧微趁热打铁,和俩人逐笔核对交易记录,确认欠款金额。


    “这钱我三年分三期还,一定还清!”老张承诺。


    双方爽快地签了调解协议,一场买卖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真没想到不用出村就能解决纠纷,又快又好,还没有耽误我的农活。”老刘握着调解书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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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第一个案件调解成功了,旁边等着的老孙和老李明显松了口气。


    老李经营着一家装修涂料店,老孙在该超市购买建材后用于客户装修,而客户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导致老孙资金周转不开,欠涂料店的1.2万余元货款一直没有付。


    和上一个案件一样,案情不复杂,欠款数额也不大,余慧微对原被告说 “你们刚才在场也听到,人无信不立,生意要想长久必须要诚信经营。老孙拖欠的货款必须要还,不能以装修费用未收回作为逃避责任的借口,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老李也体谅一下对方的难处,谁做生意没有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呢......”


    在余慧微的调解下,老孙承诺在一年内分期清偿欠款,双方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


    “都不容易,咱各退一步!”老李爽快地减免了部分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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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起案子调解结束后,大家一起笑着走出了村委会,正是春天的好季节,暖风和煦的吹着,夕阳映照下的乡村美景如画,“枫”景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