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商事案件“三级过滤”体系,力促法治营商环境更优

2024-08-16 17:41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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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咸安区法院适用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通过买卖合同专业审判团队快审快结,仅用1天时间,成功化解某科技公司诉某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两家企业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双方利益均得到充分保障,得到了一致认可。


    今年以来,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咸安区法院推行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通过专业调解组织调解力量“一级过滤”、诉前调解“二级过滤”、法院立案后繁简分流“三级过滤”,打造商事案件“漏斗式”解纷新模式,拓宽涉企纠纷化解途径,让涉企纠纷在最短的时间,用最少的成本,以最好的效果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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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将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落实落细,咸安区法院积极争取工会、人社、工商联、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支持,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调联动机制,成立了“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审衔接工作室、商事纠纷“共享法庭”,通过充分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努力把涉企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以此实现“一级过滤”。


    对专业调解组织未调解成功或当事人有意愿选择诉前调解的,诉讼中心委派给市区两级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或社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治理组织进行调解,实现“二级过滤”。


    调解不成的案件,立即转诉讼程序,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原则进行“三级过滤”,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移送速裁团队、买卖合同专业审判团队快审快结,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流转到民事审判团队办理,实现涉企纠纷高效、快速化解。


    自咸安区法院施行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以来,通过专业调解组织调解涉企纠纷158件,诉前调解涉企纠纷882件,一审涉企案件平均结案时长减少98.8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77.37天,切实提高了审判质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以实际行动和高质量司法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