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 “拒执罪” 化解积案,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2025-10-11 10:32
来源: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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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咸安区法院联合区公安局以拒执打击破局,一起历时多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积案实现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源于2011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胡某身体重伤并构成严重伤残。咸安法院先后于2011年、2022年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周某某赔偿胡某各项损失共计7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虽已采取查封房产与车辆、司法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但因周某某名下财产处置存在客观困难,且其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导致赔偿款项迟迟未能执行到位,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当事人为此多年来一直向有关部门信访。


    面对执行困境,咸安法院始终未放弃,持续加大查人找物和财产调查力度。经深入调查发现,周某某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实际入住、缴纳物业费,以及转让名下车辆且未将所得价款用于履行判决确定义务等行为。综合相关证据,法院认定其具备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不仅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直接挑战司法权威、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2025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类犯罪的法律适用予以进一步明确,为全国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提供了权威、统一的规范指引,为本案执行工作纵深推进指明了方向,8月3日,咸安法院依法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推进刑事追责程序启动。


    9月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于联合印发《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标志着全省范围内的专项打击行动全面启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闻令而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咸安区法院在咸宁中院的指导与支持下,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对接,全力推动案件进入侦查快车道。   


    公安机关的介入形成了强有力的法律威慑,成为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转折。迫于刑事打击压力,周某某委托亲属主动联系区法院,寻求协商解决。近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胡某同意在扣除已履行部分后,由周某某再支付22万元,胡某自愿放弃其余款项及利息,周某某现已全额支付完毕。

    这起跨越十余年、历经两轮诉讼的执行积案,在“拒执罪”刑事追责程序的介入和法院的持续努力下,最终实现实质性化解。下一步,咸安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2025年10月9日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开展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部署,持续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深化部门协同,用足用好刑罚手段,以实际办案成效捍卫司法尊严、保障群众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