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远在广东省的陆女士收到了一条来自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的短信:“您好,您申请的离婚证明已发放,请登录诉讼服务网或点击……”这是自2024年1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推行《离婚证明书》线上办理业务以来,咸安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线上全流程办理的《离婚证明书》。
2024年1月,陆女士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近日,陆女士因办理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紧急联系承办法官请求开具离婚证明书。经法庭干警指导,陆某在线上提交了文书制作申请,马桥法庭审核后,当天便通过线上为其发送了《离婚证明书》,证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其解除时间的证明,内容仅记载当事人身份信息、相关离婚案件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日期等必要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当事人申领后可自行下载、永久保存,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等同的法律效力。2010年以来“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均可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