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樊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樊某某当庭认罪悔罪,作最后陈述时,他声音几近哽咽,表示愧对组织的培养和家人的关心。区纪委监委、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这场“身边人”的忏悔,再次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樊某某利用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便利条件,为多人在非法经营柴油、生产销售伪劣柴油、撬装加油站的登记备案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3.0413万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被告人现身说法,让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们感受到了极大震撼,真切认识到利用职务便利谋求个人利益的严重后果,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党纪法规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