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获刑二十二年!咸安区法院宣判沈文术等十五人涉黑案

2023-10-30 11:21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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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咸安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沈文术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对组织、领导者沈文术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一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十四名被告人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依法没收棒球棒、武士刀、甩棍等作案工具,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64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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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沈文术初中肄业即混迹社会,其以所谓的江湖义气、无人敢惹吸引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向其聚拢,并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沈文术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熊开胜、镇威、刘胜、郑小虎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宋开升、沈文明、彭百川、周武松、唐雷、刘炬、段世祥、刘煜、甘佳林、方泳为一般成员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沈文术通过与组织成员共同吸食毒品,以此拉拢、控制组织成员,通过对身边不服从命令的组织成员施以暴力或向公安机关举报等方式进行恐吓、威胁,软硬兼施树立个人权威。


自2009年开始,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经济利益约70余万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一方面通过组织人员撑场获取相关费用,另一方面通过控制地下赌场获取非法利益。为维护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有组织地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迫交易等23起违法犯罪活动,致9人重伤、轻伤或轻微伤,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的恶名恶行对温泉、马桥一带的居民产生心理强制,致使多名被害人被侵害后不敢控告、举报,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咸安区法院经综合考量全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