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工作室精准指导诉前调解,为这件“裹筋”的纠纷画上句号

2023-09-05 11:12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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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您耐心指导调解,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真心感谢您,您真是为民着想、为民解忧的好法官!”2023年9月5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来到咸安区法院驻市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为法官汪向阳送来一面印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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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咸宁某客运公司客车驾驶员赵某(化名)驾驶公司客车与一辆货车在赤壁官塘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客车乘员王某某(化名)死亡、客车驾驶员赵某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中,客车驾驶员赵某负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张某(化名)负次要责任,客车乘员王某某不负责任。


事故发生后,因赵某重伤仍在住院治疗,客车承保保险公司、货车承保保险公司均不同意先行赔付受害人王某某家属的事故损失,表示要待赵某治疗结束后一并处理。王咸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受理该案后,组织各方就赔偿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统一意见,双方矛盾越积越深,情绪日益对立,企业经营秩序受到一定影响。


若始终调解不成,该案便只能走诉讼程序,可能面临较长的审理时间。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获得赔偿款,也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咸安区法院驻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的法官汪向阳主动指导交调委做好该案的调解工作,他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耐心指导交调委调解,并反复斟酌修改调解协议,最终使得各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客运公司先行向王某某家属分期垫付损失90万元,王某某家属同意由客运公司向保险公司代位主张应赔付给受害人王某某家属的赔偿款。调解协议签订后,王某某亲属出具了谅解书。为使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汪向阳法官依法审查,作出了民事裁定书。至此,这场“裹筋”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汪向阳法官是咸安区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是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开拓者。多年来,他积极倡导并着力推动“诉前调解+法院”的解纷模式。市区两级调解中心成立后,区法院又分别向两个调解中心派驻法官工作室,承担指导人民调解、给予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职责。近年来,两级调解中心的法官工作室配合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结案逾千件,让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用更加便民、高效的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