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怎么办?咸安法院现场答疑!

2024-03-15 09:20
来源: 政治部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指导消费者依法维权。3月14日上午,咸安区人民法院在咸宁市潜山商业街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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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到了伪劣产品和过期产品可以要求赔偿么?”“房子钥匙都没有给我,却让我交全额的物业费,还说不交就要如何如何的,我一大把年纪被他们搞的血压都升高了,我该怎么办?”活动现场,干警们向来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单,普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意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注的网络欺诈、假货索赔、售后保障以及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借贷纠纷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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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只知道自己吃亏了,今天听你们讲完,才知道还可以这样子维权,他们那么做是违法的!”一位60多岁的大爷讲出了自己的消费受骗经历,干警耐心为其提供维权指导。因现场有许多老年人前来咨询,干警们在普法时反复提醒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高防骗意识,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现在骗人手段层出不穷,早知道可以这样维权,我也不会吃闷亏了......”现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提高了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在面对权益纠纷时能更好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