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咸安区人民法院在咸宁市人民矛盾调解中心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交流座谈会,有关单位面对面深入座谈交流,市中院、市司法局、市人民矛盾调解中心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参加会议,区法院党组成员毛时镇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人民调解中心案件分流标准、案件调解类型、诉调对接机制、资源整合方案、人员考核办法、司法确认、文书送达等方面交流了意见建议,并对系列问题达成共识。
毛时镇同志表示,下一阶段,区法院将加强与人民调解中心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确保市区两级人民调解中心规范高效有序运行,增强解决问题和总结经验的能力,擦亮人民调解工作的咸宁品牌,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莉红同志指出,要在思想上一盘棋、服务上一站式、数据上一体化,完善调解员培训、管理、监督机制,确保调解员队伍稳定,实现调解工作常态长效。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志诚同志充分肯定了市区两级人民调解中心的工作成绩。他指出,建立人民调解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将非诉讼解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同时对市区两级人民调解中心提出明确要求,要以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将人民调解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