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 名声远播海外

2015-07-0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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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美国人爱德华先生为我院诉讼调解中心寄来一面锦旗,用中英文写着“公正执法调解为民”,感谢为其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49万余元。

原来,爱德华先生在广东东莞开办了一家合资公司,公司会计莫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采取强制措施)挪用公款到咸宁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栋别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495549元。公司发现后,想追回公款。因莫某与咸宁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房地产公司也履行了交房的义务,并无过错,而且作为老外能在咸宁本地打赢官司吗?

刚开始,公司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到我院起诉。我院诉调中心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调解程序。承办人汪向阳认真核实当事人委托手续,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经过大量的调解工作,仅用一天时间,双方便达成了协议。原告莫某承担违约金5万元,被告咸宁某房地产公司同意返还购房款49万余元,现双方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爱德华先生对这么高的工作效率表示了赞赏,并对挽回公司损失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