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彻底一些,营商环境更好一点

2024-11-05 08:55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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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庭长,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法庭不是简单的下个判决,而是主动帮助我们做工作,虽然这个案子我们企业是第三人,但是法庭的调解面面俱到,一下子解决了我们三家企业至少三个案子”。近日,大华房地产公司、宏图建筑公司、精工建筑公司(以上均为化名)的负责人来到咸安法院马桥法庭,参加庭长陈卫华主持的第二次调解。在调解协议确认签字之后,三家企业负责人紧紧地握着陈庭长的手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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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0日,被告张老板(化名)因工程资金周转需要,以个人名义与原告大华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向大华房地产公司借款200万元,月利率1%,还款期限为3个月,此笔借款的收款人为宏图建筑公司。协议履行后,张某某下欠20万元利息未偿还。2021年6月,因施工资金欠缺,张老板再次向大华房地产公司借款40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利息为月利率1%,还款期限为6个月。双方另约定,如若张老板无法现金归还,则由宏图建筑公司将相关承接项目款予以抵扣。协议签订后,因资金链断裂,张老板还款困难,为此产生纠纷。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马桥法庭庭长陈卫华通过企业涉案经济影响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到原告大华房地产公司与宏图建筑公司、精工建筑公司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没有结算和付清,被告张老板曾担任过宏图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同时还是精工建筑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妻子是精工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法院对这个借款案子下了判决,那么宏图建筑公司和精工建筑公司很可能就会立刻起诉大华房地产公司要求结算和还款,这个看似普通的一起借款纠纷,牵扯到三家公司的连环债务,一个案恐怕会变成三个案,还可能涉及造价鉴定等耗时耗力的司法程序,这正是大华房地产公司最为担心的问题。


    “你们的忧虑就是法院工作的方向,我们不会简单一判了之,只有彻底解决你们这几家公司的问题,这个案子才能算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陈卫华庭长的话让大华房地产公司吃下了定心丸,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


    为了解决好三家企业的纠纷,陈卫华主动邀请三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多次做调解工作,逐字逐句协商付款方案。最终三家企业在借款金额、保证金返还及财产保全方式上达成了行之有效的“七条”调解意见。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积极协调落实的工作,敦促各方相互配合于9月初顺利办理了原告大华房地产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专门监管账户的解冻手续,使案件执行款340万元执行到位,三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至此彻底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通过咸安法院马桥法庭的耐心调解,一件原本极可能引发连环诉讼的涉企纠纷终于得到实质解决,法院从企业的需求出发,法官在办案中做到了换位思考,多替企业着想,以“如企在诉”的理念办好涉企纠纷案件,努力让企业解决纠纷的成本最小,速度更快,效果更好,切实感受到咸安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