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园欺凌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帮助青少年远离不法侵害。3月29日,咸安区人民法院走进咸宁市第七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校园欺凌绝非小打小闹,很有可能成为影响他人一生的梦魇,希望同学们尊重他人、友善待人,不做霸道的欺凌者、沉默的受害者,更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课堂上,市第七小学法治副校长、区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陈桥和法官助理吴金艳围绕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校园欺凌现象,结合身边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面对校园欺凌勇敢应对不退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原来这种玩笑也是欺凌的一种表现,以后再遇到我会勇敢拒绝!”“下一次我看到别人被欺负了,我一定不会做冷漠的旁观者!”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活动,提升了他们分辨是非善恶、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今后将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少年。
法护成长,爱护未来。下一步,咸安区法院将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活动,把法治种子“播”进校园,让法治意识深植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