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咸宁湘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瑞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咸安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由该案主审法官张忠波院长主持。管理人、湘瑞公司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及部分债权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其余债权人通过咸宁市府院联动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视频会议平台)线上参会。
据悉,湘瑞公司是咸宁市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其开发的楼盘烂尾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区法院依法适用破产重整程序受理此案。在区法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为突破困境,湘瑞公司决定引入外部投资者,投入资金恢复烂尾楼的建设,楼盘竣工后出售偿还债务,使公司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
为推动湘瑞公司运行重入正轨,区法院积极指导湘瑞公司管理人拟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该《计划草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一经提出,便获得了大部分债权人的认可,得以顺利通过,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会议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债务人企业脱困重生有机结合,推进了湘瑞公司破产重整的进程。下一步,咸安区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快本院受理的其他破产案件的审判进度,为咸安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