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03-12 09:36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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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咸安区人民法院是基层审判机关,依法审理咸安区范围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重审、再审案件,以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大案、要案的审理和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咸安区人民法院内设10个职能庭室,7个派出法庭。10个职能庭室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7个派出法庭包括:温泉人民法庭、永安人民法庭、横沟人民法庭、双溪人民法庭、马桥人民法庭、汀泗人民法庭、高桥人民法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为4569.72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4658.03万元减少88.31万元,下降了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2万元,比2021年3509.57万元减少了193.37万元,下降了5.51%;其他收入995.52万元,比2021年1148.46万元减少了152.94万元,下降了13.32%,上年结转资金258万元,与2021年0元相比,增加258万元。

2、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为4569.72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4658.03万元减少88.31万元,下降了1.9%,其中公共安全4382.72万元,比2021年4451.94万元减少了69.22万元,下降了1.55%;社会保障和就业187万元,比2021年206.09万元减少了19.09万元,下降了9.26%。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与2021年相比变化不大,有微小幅度下降,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在“两庭”建设投资力度减小。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一是在职人员正常退休、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两庭建设经费减少,项目经费中的“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减少。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316.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509.57万元减少了193.37万元,下降了5.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6.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509.57万元减少了193.37万元,下降了5.51%。

2、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16.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509.57万元减少了193.37万元,下降了5.51%,其中:公共安全3129.2万元,比2021年3330.95万元减少了201.75万元,下降了6.06%;社会保障和就业187万元,比2021年178.62万元增加了8.38万元,上升了4.69%。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减少对“两庭”建设投资,引起财政拨款总收支、公共安全收入支出下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是因为2021年有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在其他收入中列支,2022年则全部在财政拨款中安排。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316.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509.57万元,下降了5.51%,减少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2598.71万元,比2021年2588.12万元增加了10.59万元,上升0.41%,其中:人员经费2376.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2.44万元。

基本支出上升的主要原因:2021年部分日常公用支出在项目中安排。

    2、项目支出717.48万元,比2021年921.46万元减少了203.98万元,下降了22.14%。

    下降的主要原因:两庭建设投资减少;部分支出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安排。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598.71万元,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88.12万元增加了10.59万元,上升了0.41%,其中:

1、人员经费2376.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8.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46万元。人员经费比2021年2396.13万元,减少了157.32万元,下降了6.5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支出下降;二是2022年的奖励工资标准降低,导致与2021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下降。

2、日常公用经费222.4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2.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1年191.99万元增加了增加了30.45万元,上升了15.8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公用经费在项目经费-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列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22.4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1.99万元上升了15.8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公用经费在项目经费-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列支。

商品和服务支出222.44万元包括:办公费31.52万元,租赁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4.03万元,工会经费36.37万元,福利费45.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加了0.03万元,上升了0.04%,其中:

1)公务接待费4.03万元,与2021年4万元相比,增加了0.03万元,上升了0.75%;

2)公务用车运行费72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

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上升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部分在其他收入中安排、2022年全部在财政拨款中列支,由于统计口径差异,造成公务接待费上升,实际上保持平衡。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80.89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317.99万元,占采购预算总数的83.4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采购金额94.64万元,其他收入安排286.25万元。

按采购类型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9.13万元,工程类采购服务预算68.8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6辆,包括: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70.2万元, 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比2021年144.41万元,减少了74.21万元,下降了51.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经费保障不足,而且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的资金得不到保障,因此减少资产配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咸安区法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按要求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22年咸安法院重点项目有四个,包括办案业务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运维)专项经费、“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现将四个项目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一)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

1、经费预算:2022年度预算1408.59万元。

2、年度目标:依法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办案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办公设备和审判装备得到更新和补充。

3、项目实施方案:

1)为无中央政法编制人员、聘用人员、雇员制人员、人民陪审员、劳务公司派遣人员、陪审员提供工资、福利保障;

2)对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调节的案件当事人救助;

3)根据需要配备一些审判装备;

4)租赁案件存储档案场所;

5)解决办案车辆运维;

6)保障办案所需的各类费用;

(二)综合运转保障项目

1、经费预算:2022年度预算296.19万元。

2、年度目标:搞好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政管理教育工作;为审判搞好后勤保障工作;搞好“精准”扶贫工作;安排好大中专生的实习工作;积极推进援疆援藏工作。

3、项目实施方案:

1)保障法院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2)为上党课的讲课人员发放劳务费,对上党课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并对准备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每年开展一次“八一”建军活动,安排一次红色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宣传,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

3)对包保村组实行一定的支持,包括春播秋种,各种生产扶持等,保障扶贫住队人员的车辆、伙食补助、住宿问题;

4)在上级法院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参加援藏援疆工作;

5)保障党建、争先创优、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活动经费;

6)保障机关和法庭日常安全、卫生;

7)保障干警日常工作顺利进行,解决食堂就餐问题;

8)在职人员、雇员制人员配备服装。

(三)信息化运维专项经费项目

1、经费预算:2022年度预算61.17万元。

2、年度目标:保证庭审数字化管理需要,实现庭审笔录同步展示、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同步直播和查询统计、光盘刻录管理等功能;保障全年全院信息化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及时解决各子系统运行中发生的各类软、硬件故障。

3、项目实施方案:

1)局域网络、互联网线路的定期维修维护,服务器升级、科技法庭设备包括立案系统查询、监控系统维修,庭审信息数字信息化、庭审笔录同步展示、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同步直播和查阅统计的日常维护及小故障的排除;

2)存储设备、庭审设备的更新及租赁;

3)网络终端设备的配置及升级。

(四)“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项目

1、经费预算:2022年度预算135.05万元。

2、年度目标:维护机关和法庭办公、审判、附属设施等场所的正常运行,保持法院形象,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

3、项目实施方案:机关、法庭更换灯具、卫浴维修;审判庭安装隔离护栏;机关、法庭地下网管改造、路面硬化;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咸安区人民法院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表八为空表。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也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湖北省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预算公开表1-9

2收入总表.xls

3支出总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9项目支出表.xls

1收支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