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5-03-05 17:11
来源: 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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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二)审理上级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申诉、再审案件。

(四)依法办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五)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六)依法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

(七)负责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案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协同上级法院及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九)负责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计划、装备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和基础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司法技术鉴定,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用全部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白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咸安区人民法院内设10个职能庭室,7个派出法庭。10个职能庭室包括: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7个派出法庭包括:温泉人民法庭、永安人民法庭、横沟人民法庭、双溪人民法庭、马桥人民法庭、汀泗人民法庭、高桥人民法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4482.48万元,比上年减少217.92万元,减少4.64%,主要原因是在政策性人员支出增加情况下,量力而为,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减少一般性公用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4.48万元,比上年497.43万元,增加15.71%;其他收入818万元, 比上年减少715.35万元,减少46.65%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4482.48万元,比上年减少217.92万元,减少4.64%。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32.47万元,比上年减少188.55万元,减少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19万元,比上年减少27.23万元,减少4.6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93.82万元,比上年减少2.14万元,减少1.09%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3036.98万元,比上年增加186.4万元,增加6.54%,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政策性调整,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22025年项目支出1445.5万元,比上年减少404.32万元,减少21.86%,主要原因是:结合2023-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量力而为,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减少一般性公用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204.81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8.47万元,增加9.91%,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基本工资的调整,按比例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较上年度有多增加。其中:办公费27.03万元、福利费30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工会经费32.2万元、其他交通费79.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6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接待0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在单位资金中安排。

3.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其中:公车购置万0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2024年在单位资金中安排,而2025年在财政拨款中列支。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9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88.9万元,减少49.68%,主要原因是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内容,部分货物类未达到限额不在政府采购目录内,同时2025年服装采购由省高院统一采购,因此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6.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使用的打印纸;工程政府采购预0万元务类政府采购预184.7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加油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其他印刷服务等

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115.77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51.8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单位占有房屋面27041.4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172.81平方米,其他21868.63平方米。25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数量1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为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理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上级指定大案要案办理、突发事件处置等特殊情况提供经费保障。2025预算安排76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32万元,单位资金384.02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利益;提高案件质效;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院硬件设施建设

年度目标下设绩效指标共13个,其中:成本指标1个,数量指标4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4个,满意度指标1个。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数量指标:全年各类案件受理数≥16000件;全年各类案件审结数≥15000件;案件结案率≥80%;执行案件执结率≥85%。

质量指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5%;上诉率≤5%。

时效指标:审限内结案率≥90%。

社会效益指标:司法救助案件数≥15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定性)有效保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定性)维护;司法救助人次≥15人。

服务对象满意度:涉诉信访投诉率≤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本院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会议费、福利、日常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公用房水电费公用房取暖公用房物管理、公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接待。其中,因公出国()用反映位公出国()的国、国外城市交通、住宿、伙食、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位公车车辆购置支出(车辆购置税、牌照)、燃料过桥过、保险费、安全用等支出;公接待反映位按定开支的接待(含外接待) 用。

3.政府采: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使用政性金采依法制定的集中采以内的或者采额标准以上的物、工程和服的行。政府采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政策、采程序、采购过程及采管理的称,是一种共采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

4.()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取得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款收入”以外任安排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完成日常工作任生的人支出和公用支出。

7.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和事业发展目生的支出。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6日


1.收支总表.pdf

2.收入总表.pdf

3.支出总表.pdf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6.基本支出.pdf

7.三公.pdf

8.政府性基金.pdf

9.项目支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