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夕,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咸安区法院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到富水水库举办联合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向库区群众深入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日常案例,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详细介绍了哪些捕鱼方式属于非法捕捞,告诫大家不可触碰法律底线,引导群众树立尊重、保护自然的理念,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咸安法院将持续深化跨部门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捕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为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