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证明“他是他”十年夙愿得以了

2015-08-17 10:14
作者: 徐德强    浏览: 1334

近日,我院横沟法庭通过细致地工作,证明了当事人的身份,顺利调结一起离婚纠纷,让当事人十余年的离婚夙愿得以实现。

湖南省安化县陈女士于2002年初和我区贺胜桥镇的廖先生在广东省中山市相识恋爱,并在同年1011日在我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因双方感情不和,陈女士在20035月就离开咸宁独自回到广东,与廖先生分居至今。在此期间,陈女士多次与廖先生协商离婚无果,只得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但因廖先生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与其户籍、现在身份证号不一致,无法证实为同一人而不能立案受理;陈女士到我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也因超过起诉期限而未予受理。

今年7月份,陈女士来我院横沟法庭起诉与廖先生离婚,横沟法庭同样面临广东法院的问题,承办人镇家明考虑当事人的情况,虽没有马上立案,但还是找廖先生户籍所在地的村、组、公安机关核实,经多次努力,终于核实结婚证身份证号与户籍、身份证号虽不同,但属同一人。经过与外出浙江务工的廖先生核实无误后,当即立案并确定了开庭时间。开庭当天,承办人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对双方婚姻关系进行分析、评判,陈女士与廖先生听后当庭同意调解并办妥相关离婚手续,陈女士与廖先生十二年的名义夫妻关系终于予以解除。

陈女士来法庭领取民事调解书时,流下感动的泪水:“感谢咸安法官为民解忧,让我十余年离婚愿望终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