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强化审判管理见成效

2013-07-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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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强化审判管理见成效

今年以来,咸安区法院以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为强化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努力提升审管工作水平,上半年审判质效排名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主要作法:

一、抓部署,奠定坚实基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审判质效提升年”动员大会,引导全院干警树立“抓审管就是促公正”的理念,自觉认同,主动参与,积极实践。

(二)加强部署,明确责任。成立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卫民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忠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精心制定了“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做好结合,互相促进。将该活动与区法院开展的“文化建设年、工作作风改进年”相结合,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相结合,力求实现活动的开展、审判质效和队伍建设三者的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二、抓创新,着力完善制度

(一)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为目标,健全审判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符合审判工作实际的《案件质量内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诉讼文书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庭审考核评查实施办法》,形成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审委会、审管办、庭长、承办人的四级评查机制,完善和细化了评查标准。

(二)以加强审判运行管理为目标,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基本体现案件流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了审限动态监控机制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审判管理工作职责,形成了由审管办统一协调、管理,各业务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管理体系。

(三)以提升审判质效为目标,健全审判绩效考核制度。依据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修改、完善了《法官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和《各部门工作绩效办法》,将审判管理工作与各部门和法官的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实行审判绩效问责约谈制度,规定每月绩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单位负责人要接受本院约谈小组的问责谈话,实行审判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规定每月排名前三名的予以奖励加分,形成了“以实绩论英雄”、“靠实干得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一)明确目标,落实审判管理工作责任。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就绩效考核的各项指标设定了不允许值与满意值,并由院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合理确定各部门审判质效争先进位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奖惩办法,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促进各部门在不违背审判工作规律的前提下实现多结案、快结案、结好案,扎实推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

(二)加强培训,提高审判管理工作水平。针对部门负责人不善于运用管理软件进行日常审判管理和数据分析的问题,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学习领导辅助决策系统、绩效考核系统及湖北法院数据中心操作方法,提高了部门负责人对审判管理的动态研判能力、分析能力,使他们能够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促进审判质效提高。

(三)着力服务,提供审判管理工作支持。审管办着力做好审判管理的动态服务,及时提示相关业务庭指标异常情况、案件临近审限状况、公告鉴定到期等情况。同时每月作出审判态势运行分析报告,为院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定期向各部门提供指标数据,为其开展日常审判管理提供依据;每月到各部门开展一次审判管理指导,促进各部门审管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督办,推动审判管理工作进度。每月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工作督办会,通报各业务庭的各项审判绩效指标及绩效考核排名考核情况,分析审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各业务庭针对对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进行分析,向审管办报送《绩效分析台账》。每月绩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该单位负责人接受本院约谈小组的问责谈话,每月排名前三名的予以奖励加分。对个别业务庭的因绩效指标问题影响全院绩效考核排名的,由该庭庭长向院党组说明情况。

(五)严格评查,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三评查”活动,实行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的制度化、经常化,严格把关,审查案件录入信息与案件实际审理情况是否一致,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性。与三类案件评查活动相结合,突出评查重点,认真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要求相关业务庭整改。